门诊就诊
(1)我院的诊疗科室和中心
诊疗科室
综合内科 | 糖尿病·内分泌内科 | 肾脏内科 |
血液・肿瘤内科 | 脑神经内科 | 呼吸内科 |
消化内科 | 心血管内科(循环内科) | 外科 |
消化外科 | 血管外科 | 乳腺外科 |
小儿外科 | 呼吸外科 | 人工透析外科 |
骨科(整形外科) | 风湿病科 | 脑神经外科 |
小儿科 | 妇产科 | 泌尿科 |
皮肤科 | 眼科 | 耳鼻咽喉科 |
放射线诊断科 | 肿瘤放射线科 | 麻醉科 |
康复科 | 牙科口腔外科 | 精神科 |
病理诊断科 | 临床检查科 | 急救科 |
中心
救命急救中心 | ICU·CCU中心 | 心血管内治疗中心 |
脑血管内治疗中心 | 手术中心 | 脊椎脊髓中心 |
手外科中心 | 内镜中心 | 血液净化中心 |
睡眠医疗中心 | 认知症疾病医疗中心 | PET中心 |
消化系统疾病中心 | IVR·图像诊断中心 | 临床研修中心 |
癌症咨询支援中心 |
(2)门诊就诊时需携带的物品
- 就诊卡(有就诊卡者)
- 介绍信(转院单)
- 健康保险证(医保卡)
- 药手帐(或正在服用的药的说明书)
- 母子手帐(儿童)
(3)持有介绍信(转院单)
① 预约
④缴费
- 由私人开业医生为您预约
- 自己预约(电话或来我院)
地区医疗支援中心1楼8号窗口/电话:0537-28-8021(仅限日语)
- 到地区医疗支援中心1楼8号窗口挂号。
④缴费
(4)无介绍信(转院单)
※需特定初诊费7,700日元(含税)
①11点之前在1楼综合挂号处挂号
③缴费
- 有些科或疾病没有介绍信(转院单)可能不能就诊。
③缴费
(5)复诊(有预约)
①在1楼5号“复诊挂号机”挂号
②就诊(诊察前可能会进行检查)
③缴费
②就诊(诊察前可能会进行检查)
③缴费
(6)药
我院采用院外处方,请将院外处方交给保险配药药房配药。
医生开出院外处方的患者请使用“院外处方传真区”。
缴费后到传真区出示收据和院外处方,向您想去的保险配药药房发送院外处方的传真。
医生开出院外处方的患者请使用“院外处方传真区”。
缴费后到传真区出示收据和院外处方,向您想去的保险配药药房发送院外处方的传真。
处方期限
院外处方应在包括交付日在内的4天之内到配药药房配药。
医生开的是院内处方
仅限医生开的是特殊药剂,为“院内处方”。持院内处方的患者请将取药单交给取药窗口。药剂师为您说明如何服药后,发给您药。
(7)急诊就诊
我院与地区医疗机构(诊所、医院等)分工合作,以需要紧急住院或手术等治疗的重症患者为主,休息日、夜间也24小时进行急救治疗。
“以抢救生命为第一”
“按危急程度安排就诊顺序(伤员拣别分类)”
“按危急程度安排就诊顺序(伤员拣别分类)”
我院专职护士对患者的重症程度和危急程度进行分诊,安排就诊顺序。
如果判断为轻缓,等候时间会较长,为了抢救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生命,请给予配合。
即便已对重症程度和危急程度做出了判断,也可能因病情的变化而调整就诊顺序。
如果判断为轻缓,等候时间会较长,为了抢救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生命,请给予配合。
即便已对重症程度和危急程度做出了判断,也可能因病情的变化而调整就诊顺序。
在来看急诊前(电话仅限日语)
- 先电话联系医院
电话:0537-21-5555(告诉医院想要看急诊) - 急诊挂号担当者电话应对
确认患者信息,诸如症状、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别等。急诊护士判断危急程度,也可能根据急诊的就诊状况、患者症状等推荐其他医院。 - 携带物品
健康保险证(医保卡)、药手帐、就诊卡(在我院就诊过的患者)
(8)医疗费的支付
- 支付方式:信用卡、现金